为促使干部兢兢业业创实绩、真真实实记实绩,堂堂正正亮实绩,近日,市编办出台了《干部实绩“四考百分制”考核实施办法》,在实绩入档的基础上,通过对干部实行“勤、学、绩、廉”四个方面的考核,按照每月考核一次(分值100分)、每月得分累积构成全年考核总分的模式,从解决考核目标分解不够、绩效指标量化不够、考核方式规范不够、考核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入手,着力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新体系。
重点与全面结合,突出实绩主题,科学设置考核指标。在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上,做到力求全面、注重实绩。“勤、学、绩、廉”四项指标分值权重为1:1:6:2,在重点考核实绩、突出岗位履职履责能力和绩效的情况下,统筹勤、学、廉三个方面的考核。在四项指标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细化分解,形成若干项子指标,坚持定量为主、定性为辅、便于操作的原则,既考查业务工作,又考查共性目标,既体现干部工作量的情况,也体现工作质的情况,既注重工作完成情况,又注重工作创新情况,确保考核结果能真实反映干部工作、学习、作风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实效,防止出现为了应付考核而拿“虚绩”当“实绩”的现象。
平时与全年结合,突出关口前移,建立常态考核模式。改变年终一次考核管全年的机制,由静态、单一式考核向经常与定期相结合的动态考核转变。积极推行当月工作任务当月考、重点工作任务跟踪考、全年工作任务统一考的模式,建立以月度考核为核心、日常考核为基础,年终考核为统领的考核机制,做到科室、个人每月每天有工作留痕、实绩入档。坚持从严把好考核关口,当月未完成工作任务的,必须要求干部及时加班完成,有效发挥了考核对业务工作的监督作用。
规范与公正结合,突出方式创新,完善考核工作程序。在考核对象上实现全体覆盖,按照每人既是考核客体也是考核主体的原则,将全体干部纳入到“考勤、考学、考绩、考廉”四个考核专班,每个人在接受他人考核的同时,也参与考核他人。在考核方式上,落实了考核制度配套制度的规范,从硬件上建立了考勤系统、机关业务考试体系,从软件上制定了考勤、考学、考绩、考廉四项细则和考核会议制度。通过会议方式,定期开展点评、认定、打分、排名,做到考评方式全公开,并将每月考评结果及时予以公布,让干部在对比中找问题、找差距、促提升。
奖励与惩罚结合,突出结果差异,强化考核激励作用。明确考核结果的运用,着力破除“做与不做一样、做多与做少一样”的现状,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,体现出差异化。对在考核综合得分靠前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,在各类评先表优时予以优先推荐、考虑。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性工资挂钩。考核综合得分前三名,后三名和其他人员的年终奖励性工资分别按120%、80%和100%发放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注重实绩、实行业绩选优法,对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和表现优秀的干部,予以重点考虑。(鄂州市编办 黄朝龙)